脊柱脊髓损伤
脊柱脊髓损伤
一、脊柱脊髓损伤的特点?
答:脊柱脊髓伤的伤情严重复杂,在工矿、交通事故,战时及自然灾害情况下均可发生。不仅可危及生命,且常合并严重的的并发症,处理上难度大,预后差。
二、脊柱脊髓损伤伤前和伤后预防及运送。
答:重视预防截瘫的宣传教育,例如乘车安全、跳水注意预防颈椎损伤,经过宣传引起人们注意,减少和预防发生。急救和搬运不要用软担架,宜用木板搬运。先使伤员两下肢伸直,两上肢也伸直放在身旁。木板放伤员一侧,由2~3人扶伤员躯干、骨盆、肢体使成一整体滚动移至木板上。禁用楼抱或一人抬头,一人抬腿的方法。对颈椎损伤病员,要托住头部并沿纵轴略加牵引与躯干一致滚动。伤员躯体与木板之间要用软物垫好予以固定。搬动中要观察呼吸道有否阻塞并及时排除。并检查呼吸、心率和血压等变化。
三、颈髓损伤的分类有哪些?
答:脊髓损伤的部位和遭受外力不同,则表现出相异的神经损伤体征,主要分为几种类型:脊髓前侧损伤综合征。当脊髓遭受前方致压物压迫时(常见椎体后缘骨块或间盘等),临床主要表现损伤平面以下四肢瘫,痛觉、温度觉丧失,而位置觉等深感觉存在。②脊髓后部损伤综合征多见于后伸性外力使椎管后结构破坏。临床特点是感觉障碍和神经根刺激症状为主,损伤平面以下深感觉障碍。③脊髓中央损伤综合征。此种损伤亦常见于过伸暴力,因根动脉或椎前动脉受阻。临床表现特征是瘫痪表现不一,上肢重于下肢。上肢为下运动神经元性损伤表现,下肢为上运动神经元性损伤表现。手部功能障碍明显。④脊髓半侧损伤综合征。典型的半侧脊髓损伤表现为损伤平面以下同侧肢体上位神经元损害性瘫,深感觉丧失。对侧肢体痛觉、温度觉丧失。⑤神经根损伤综合征。临床表现损伤节段的1—2个神经根支配区功能障碍。
四、颈椎及颈髓损伤的手术时机选择?
答:上位颈椎由于其解剖形态特点,外伤后导致的不稳定因素与下位颈椎不同。一般认为齿状突骨折经过治疗或根本未经治疗出现骨折不愈合导致该区不稳,有潜在影响脊髓的危险,应考虑寰枢融合。寰枢旋转性半脱价,其间距大于5mm,多由韧带撕裂所致,亦说明不稳定,宜选择手术治拧。对合并进行性脊髓和神经根压迫的寰枢椎不稳,必须减压并行融合术。颈部损伤后疼痛长期不缓解,影响活动,常提示不稳。融合术对缓解疼痛,保护脊髓免于继发性损害,有积极的治疗作用。 下位颈椎损伤在下列情况可考虑手术:经非手术治疗,脊髓损伤症状逐渐加重者;骨折脱位非手术复位失败者;椎管内可见骨块翟患位者。 颈髓损伤病人何时采取手术的方法,应根据全面情况来考虑,先决条件是病情是否允许手术,如病人危重,难以经受手术打击,则应首先抢救生命,等病人条件允许时再行手术。如病人为脊髓不全损伤,其原因为椎管内占位性压迫(如骨折块等)所致,应尽可能早做手术。如为椎体移位压迫,不能在短期内(一般为24小时)经牵引解除压迫,随立即手术治疗。脊髓不全损伤在非手术治疗过程中有加重表现,应视为立即手术的指征。高位颈椎(1~4)骨折合并脊髓损伤,手术激惹可能引起症状加重危及生命,危险性较大, 一般情况下均应首选牵引复位,如需做稳定性手术,可在稍后病情稳定时实施。对于脊髓完全性损伤的下位颈椎骨折,如判断为脊髓完全离断,有关恢复颈椎稳定性的手术,应在确保病人安全的时机进行。
五、如何判断颈脊髓损伤的预后?
答:颈髓损伤的影响因素众多,包括急性损伤及继发性损伤,此外手术时机及方法的选择和术者的经验与操作技巧等,均对脊髓损伤的预后产生影响,当然,主要因素还是受伤当时脊髓损伤的程度。因此脊髓损伤预后的判断,仅可做出预测性估计。当颈脊髓遭到创伤后,即出现脊髓休克,脊髓功能处于强烈的抑制状态,随着时间的推移,反射可逐渐恢复。此时神经系统检查常能提示脊髓损伤程度和预后。脊髓休克期过后,反射恢复的顺序一般是由低向高位。刺激足跖部产生回缩动作是第一个出现的反射,也有球海绵体反射和提宰反射以及肛门收缩反射首先恢复。如出现上述反射之一。而运功和感觉功能仍处于完全丧失状态,预示完全性脊髓损伤,预后较差,如病人肛门周围感觉丧失,直肠括约肌失去随意运动,可认为是完全损伤,如此持续24小时,则99%的病人不能恢复。如肛周有感觉,括约肌有控制力,提示不完全性损伤。如四肢瘫呈迟缓性的,较长时间呈瘫软状态,可认为脊髓损伤较完全。反之,如伸肌很早出现痉挛,通常说明损伤是部分性的。而屈肌首先出现痉挛状态,则表明完全性损伤。另一方面,肢体反射性屈曲后并不伸直、多为完全损伤,反射性屈曲又伸展原位,为双相反射,多示不完全性损伤,可望有不同程度的恢复。
六、如何选择胸腰椎骨折的手术适应证?
答:及时的外科手术可达到下述目标:①解剖复位,重建脊柱稳定性,防止继发性脊髓损伤,防止迟发性神经功能损害。②有效椎管减压,可促进残存脊髓神经功能的恢复。③有助于早期活动和早期康复。 手术适应证的掌握各家不尽相同,较公认的手术适应证为:①椎管内有骨折块压迫脊髓者。②完全截瘫,估计脊髓并末横断,而为完全性脊髓损伤者,或者严重不全截瘫,拟对脊髓进行探查疗者。③腰椎严重骨折脱位,完全截瘫,估计马尾横断,拟手术缝合修复者。④不全瘫,伴有严重神经根疼痛或神经症状进行性加重,不全瘫已复位,但截瘫无恢复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