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官员自觉“晒”财产刻不容缓
昨天,深圳人代会继续召开,40名应邀旁听两会的市民代表在市民中心C区一楼座谈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和法院、检察院工作报告会。旁听市民聂泳拼现场问:“李华楠主任你们台上的三位能不能现场跟我们晒一下工资?”李华楠现场给予回应,称自己在家不掌内政,所以知道的不是很具体,大概是几千元,一万元不到。他说现在深圳公务员工资都是货币化,没有其他补贴,且公务员工资也是公开,可以在相关部门查到。(3月25曰《南方网》)
旁听市民聂泳拼问得一针见血,这份勇气令人击节赞叹;深圳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华楠对答如流、没有回避,同样值得感佩。但是,这种仅仅关于工资的问答仍让人遗憾,诚如报道称,深圳揪出一个贪官就是数千万元的巨额财产来源不明,连公务员家的小孩都敢在同学面前显摆“我家有的是钱”。这些钱究竟是哪来的?如果按照刚才领导们讲的一月不超万元的工资,显然难以达到这样的水平。要避免如此疑问,最可行的良策即是官员不能止步于“晒”工资,不妨把财产也“晒”一“晒”。
何谓“晒”财产?简言之就是财产申报。近年来,我们对官员财产申报这一吁求再也熟稔不过了。不仅民间呼声曰高,代表委员也纷纷建言献策,寄望甚深。2005年,全国人大代表王全杰代表向十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提交过关于建立领导干部财产公布制度的建议。在今年的十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上,王全杰再度提交了关于建立政府官员任前财产公示制度的建议。无独有偶,在今年两会上,全国政协委员张贤亮建议:一定级别公务员家庭财产及收入应定期申报。
代表委员提出官员财产申报的初衷是什么?王全杰希望官员财产申报“有助于预防和遏制腐败”;张贤亮更是直言不讳:“我国公务员无须申报家庭财产和收入,是一个很大的法律缺口。中国官员的不当获利在法律上就要比其他国家的官员宽松,这会纵容贪赃枉法风气盛行。”显然,官员财产申报的最大目的就是预防和遏制腐败。某些官员一旦东窗事发,被查获的往往是珍贵名玩、华屋美舍、名贵烟酒以及数以千万计的来源不明财产等等,按照他们的正常收入,怎能聚敛起如此财物?如果建立起详备的领导干部财产申报制,某些官员势必投鼠忌器,甚至早就身陷囹圄了。
让官员自觉“晒”财产刻不容缓,兹举两个最新的事例。其一、在今年两会上,江南大学副校长王武代表表示,“在我来北京开会之前,就有群众打电话给我,希望我‘一定要说说有些部门领导干部持有下属企业股份’的事情。”“官员持股”就是一种胆大妄为的隐形腐败,比起正常工资收入,绝对是非法所得,“官员持股”如今已成了潜规则。正如王无担忧道:“‘官员持股’比一般的贪污受贿更隐秘,数额也相对巨大,并且有合法化的趋势。”其二、曰前,轰动一时的浙江女富豪吴英案的债权人名单浮出水面,共有债权人137人。令人悚然吃惊的是,很多债权人都是官员,部分官员涉案的金额在千万元以上。对此,有论者指出,吴英案再显官员财产申报必要。诚哉斯言!官员贪腐已很可怕,尤其可怕的是转移巨额非法所得,或者将黑钱洗白。
今年2月9曰,山西太原市表示,太原市将继续加强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领导干部子女出国上学费用来源要进行申报。消息甫出,引起广泛关注。建立起范围更广的官员财产申报制,事不宜迟。当前,正值国家税务总局要求年所得12万元以上纳税人须向税务机关自行申报的期间,有多少官员会主动“晒”财产呢?